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学校制度

学校制度

首页 > 学校制度 > 正文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采购需求论证管理办法

发布者: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时间:2025-03-17  浏览: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采购需求论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采购需求管理,实现学校采购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需求论证是指计划采购项目,在审核同意实施采购前由学校各部门组织专家,对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期使用效益等进行论证的行为。

第三条 预算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组织需求论证。按照论证不重复原则,如项目采购需求已通过上级部门论证的或有文件特殊要求的,无需再组织论证。

第四条 学校采购需求论证,按照采购预算金额大小,分为需求部门论证、业务归口部门论证和校级论证三个层级。

(一)需求部门论证

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至10万元(不含)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由相关采购的需求部门自行组织论证。论证会由需求部门负责人主持。

(二)业务归口部门论证

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10万元-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全校资源汇总审核后组织论证。论证会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校级论证

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2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项目,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全校资源汇总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再组织论证。论证会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分管领导主持。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是采购需求论证的管理和审核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负责建立和管理学校采购需求论证专家库;

(三)负责为校内部门采购需求论证提供政策咨询与指导;

(四)负责汇总并审核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及相关材料,对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一律退回重新论证或取消;审核通过的项目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查。

第六条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是指按照机构职责对采购项目进行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学校机构职责有变化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机构职责为准,职责边界不清晰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指定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一)业务归口划分如下:

1.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印刷、办公耗材用品、车辆、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务用车租赁、会议服务、档案类等

2.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全校党建类与乡村振兴等

3.宣传统战部负责宣传与统战服务、宣传视频拍摄服务、宣传用品、网络舆情等

4.武装保卫处负责学生军训、保安服务、消防维保、门禁监控设施设备等

5.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工作服、学生资助类、心理健康等

6.团委负责学校文艺演出舞台设备租赁、学生活动用品等

7.信息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全校网络及网络安全、信息化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应用及系统运维等、负责数据中心、数据安全、校园正版化、虚拟仿真基地建设、信息化耗材等

8.教务处负责教材、实训设备、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和维修服务、教学教具、学生使用公交车租赁服务、课程资源建设、阅卷服务、教师技能有关赛事等

9.科研处负责科研仪器设备、器材、科研相关代理服务等

10.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自考助学、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化考试等

11.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实习、就业服务等

12.图书馆负责馆藏纸质图书、馆藏纸质期刊、馆藏数字资源、电子期刊、学位论文、音视频及馆藏图书加工服务等

13.后勤基建处负责校园房屋修缮、装修改造、绿化、水电气设施维保、道路维修,后勤生活服务类设施设备与维保,医疗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学生保险等。基本建设工程,包含新建、改建、扩建、相关建设规划、设计、勘探、监理、施工和工程设备设施、工程材料等

14.教育体育学院负责学校运动会及体育类赛事。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推荐、遴选业务归口领域的论证专家;

2.负责指导和审核需求部门的采购需求论证工作;

3.负责收集业务归口范围内的多部门需求一致项目数据,统一组织论证,如宣传制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教材、教学耗材、学生工作服、音响租赁、信息化耗材、清洁用品等;

4.负责10万元及以上项目组织不同层级的采购需求论证;

5.负责提交归口管理项目论证材料和向学校决策会议汇报论证情况。

第七条 需求部门是指提出采购需求的校内各部门,是采购需求论证的第一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做好采购项目的市场调查工作;

(二)负责会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调查校内同类项目的运行情况;

(三)负责2万元及以上项目的需求论证和申请。

第八条 项目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自身开展采购需求论证时,应同时履行第六条、第七条的双重职责。

第九条 审计处是采购需求论证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审查采购项目的风险控制和过程监督。

第三章 采购需求论证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 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一)论证拟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期使用效益;

(二)技术要求是指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

第十一条 需求论证要求

(一)明确采购需求明确说明采购的具体需求,‌包括项目的功能、‌性能、‌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且尽量明确可量化的客观指标

(二)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对项目功能进行客观定位,‌确保采购需求符合实际使用需求,‌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技术配置导致资源浪费或功能不足

(三)市场调研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市场上的相关产品和服务,‌以及价格水平等信息,‌以确保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 采购需求论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货物类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内容

1.采购项目内容:标的名称、数量、质量、单价、单位、金额、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是否进口产品等

2.商务要求:报价要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方式、支付方式约定、验收标准和方法、包装方式及运输、培训要求、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二)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内容

1.采购项目内容:标的名称、数量、质量、单价、单位、金额、服务要求等

2.商务要求:报价要求、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方式、支付方式约定、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三)工程类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内容

1.采购项目内容:标的名称、数量、单价、单位、金额等

2.商务要求:报价要求、施工工期、施工地点、支付方式约定、验收标准和方法、质保期、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3.其他要求:质量要求、材料要求、服务要求、价格调整、安全责任、施工要求、增减工程等。

(四)无论哪种采购类别,均须论证拟采购项目必要性、可行性。

(五)如需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还需论证拟采用的评分标准,包括项目技术指标和配置、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履约能力、价格分等,论证部门可根据项目情况修订评审项及分值。

第十三条 采购需求论证不得以特殊需求、工作需要为由,变相地指定品牌或供应商、变相地采购高档货物或服务、进行暗箱或违规操作,以及有意逃避采购监管。

第四章 需求论证程序及要求

第十四条 需求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在预算编制与申报采购计划前应对采购项目进行可行性调研与需求论证,并按部门职责对采购需求中的重点风险事项进行防控。

(一)采购预算2万元-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项目由需求部门组织3名相关专业领域专业人员进行论证,涉及工程类、信息类等专业性强的项目还应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参加。论证会由需求部门负责人主持,经需求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后形成论证报告,提交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二)10万元-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1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由需求部门对采购需求进行说明并填写申请表报送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校内校外至少3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进行项目论证,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对论证过程进行政策咨询与指导

(三)3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项目,由需求部门对采购需求进行说明并填写申请表报送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校内校外至少5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进行项目论证,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论证会应邀请分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校领导参加,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对论证过程进行政策咨询与指导

(四)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2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由需求部门对采购需求进行说明并填写申请表报送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校内校外至少7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进行项目论证,其中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论证会由分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校领导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审计处对论证过程进行政策咨询与指导。3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项目,还应邀请主要校领导参加论证会

需求部门应按本办法附件填写申请表。论证会结束后,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按本办法附件填写论证报告,并交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 应根据项目技术特点,选取3人及以上单数的专家开展论证。

(一)专家资格要求选取的专家具有中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低于3年

(二)专家选定方式可通过需求部门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推荐,以及学校专家库中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选定专家

(三)专家数量要求一般单个项目选取3人或以上的单数专家,具体人数由论证的组织部门根据项目复杂性、预算金额等总体考虑决定

(四)为提高论证效率,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可以对两个及以上的相似或关联项目进行集中论证。

第十六条 论证专家主要对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期使用效益进行综合评估。

(一)必要性采购项目的目的、意义,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是否存在重复购置等。

(二)可行性项目预算、使用安全风险分析等。仪器设备类采购项目还需要明确是否有购置和使用所需的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人员配备情况、场地落实情况、各项辅助配套设施落实情况以及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等。

(三)预期使用效益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

第十 论证意见以专家的过半数意见为最终意见,并由全体专家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专家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无法形成过半数意见的,论证意见视为“重新论证”。

(一)论证意见为“不同意”的,终止论证

(二)论证意见为“同意”的,论证相关材料报送审核

(三)论证意见为“重新论证”的,需求部门应当根据论证意见,对原方案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重新调整方案后启动新一轮论证;经两次论证仍未通过的项目,原则上两年内不再重复论证。

第五章 需求论证审核

第十八条 采购需求论证审核。

(一)审核内容

是否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及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等论证是否充分。

(二)审核权限

1.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2.预算金额10万元-30万元(不含30万元)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负责人、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审核;

3.预算金额3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负责人、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校长审核。

(三)风险审计

预算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论证后交审计处进行风险审计。

第十九条 采购需求排序。通过审核的项目,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按运转类项目优先,其他项目结合学校现有财力的原则,以拟实施采购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第二十条 国资委员会审议。预算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除采购排序外,还应审议项目论证是否充分且符合程序;不满50万元的项目,主要审议采购排序。

第二十一条 决策会议审议。经完成前置流程后,按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提交决策会议审议同意,按排序纳入项目库储备。

第二十二条 上报备案。资产配置计划由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上报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工程类项目由后勤基建处报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 采购需求预算编制。各部门根据财务预算控制数编制次年采购项目预算。

第二十四条 年度采购计划审议。根据财务编制上报的采购预算及采购项目,形成次年采购计划。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提交决策会议审议,审议通过的采购计划,待预算下达后按计划实施。

第二十五条 年度计划外的采购项目,项目牵头部门需按程序完成论证、明确预算资金来源后,按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第二十六条 紧急采购项目按学校《紧急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责任与追究

第二十七条 采购需求申请、论证意见和建议以及论证报告的拟定,不得采集失真或过时的信息,不得遗漏必需的信息,不得隐瞒歪曲真实情况,不得违反保密纪律。参加采购需求论证会的需求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人员及技术专家,必须对自己提出的论证意见、建议和论证结论负责。

第二十八条 提请采购需求论证的项目负责人、参与论证的相关人员未履行论证相关职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采购项目出现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遵照其他相关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需求论证报告(预算金额2万元-10万元需求部门填写

2.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需求论证报告(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填写

3.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需求论证申请表(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需求部门填写)

   4.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项目需求参数清单

5.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采购需求论证实施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