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处分流程
为规范处分、解除处分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流程。
一、学生受处分流程
发现学生违纪,按照规定应该给予分的。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教育,告知其应当接受的处分等级,并告知其如果对处理结果不赞同可以提起申诉。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学生本人填写处分申请表,辅导员签字,再由系部负责人签字,最后上交保卫处。
二、学生申请解除处分流程
学生接受处分后,达到解除条件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解除处分,申请时同时提交学生本人写的解除处分申请书和解除处分申请表,两份均需辅导员和系部负责人签字,然后上交保卫处。学生在填写解除处分申请表时,请注明受处分的事由、时间和文号、处分等级,填写不齐者一律不予办理,如果时间和文号不清楚的可到115办公室保卫处查询。
本流程自2015年12月10日生效。
附件:
1.处分申请表
2.解除处分申请
学工处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