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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纪委 自贡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28    作者:    点击数: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罗煜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罗煜先后4次违规接受自贡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项目负责人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2021年9月,罗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其个人产生的费用已上交。

2.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陈辉伦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9年中秋节和2020年春节前后,陈辉伦先后两次收受与本单位有直接业务往来的某环卫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赠送的五粮液白酒共计8瓶。2021年9月,陈辉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折价收缴。

3.荣县原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丽梅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11月,赵丽梅带领本单位干部及下属企业管理人员一行8人到攀枝花市调研学习期间,改变公务行程,组织同行人员到泸沽湖景区旅游,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共计4606元。2021年7月,赵丽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参与公款旅游的7人均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报销费用已清退。

4.自流井区原舒坪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张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9年2月,张勇(非中共党员)在为自己操办生日宴期间,违规收受舒坪镇(现为舒坪街道)辖区内7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8200元。此外,张勇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0年10月,张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法所得已没收。

来源:自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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