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5年助理岗位招聘考核工作已结束,现将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体检入围名单
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30日17:00前完成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显示明确的体检结论。
2.地点:自贡市三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
(三)心理测评
体检人员同步(2025年7月30日17:00前)完成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心理测评方法详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未按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心理测评、提交体检报告,视为自动弃权。
3.严禁替检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5.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本人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813-8283568,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813-8283589,联系人:林老师;
附件:
1.总成绩及体检入围名单
2.心理测评方法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