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我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甲流的防控和应对能力,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目前严峻的甲流疫情及上级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负责调整甲流防控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甲流防控工作的督促与检查,统一指挥、协助各项防控及应急工作。
组 长:曾晓奇
副组长:姜晓燕 黄昌平
成 员:综合办 学管处 招就处 总务处 教务处 全体班主任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甲流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及应急预防案,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严格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日报告制度。学校甲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各项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疫情,迅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三、防控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宣传栏、主题班会、每班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宣传及甲流防控知识,了解甲流的预防措施、发病症状、传播途径、治疗保健等知识,倡导师生保持健康行为,包括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等遮住口鼻、注意避免受凉、保证宿舍教室卫生通风、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自觉监测自我健康状况、锻炼身体、保持学校环境清洁卫生等,提高对甲流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减少集会活动 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取消一切不必要的集会。
3、加强晨检及全日制观察制度 坚持每日对全体师生开展晨检,对疑似急性呼吸道感染的师生增加体温测试次数并进行全日观察,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5度或明显呼吸道感染的师生,要求其暂停上课(班),由校医开具证明请假回家(如果特殊情况无法回家的学生,学校安排住宿隔离)并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待症状消失24小时且晨检正常后方可返校。
4、做好因病缺勤师生病因追查、登记 班主任每日对缺课学生通过电话方式了解原因,如果因病缺课要做好登记及每日追踪,并立即报告医务室。
5、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实行分级报告,及时落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得漏报、谎报、迟报、错报。
(1)班主任发现学生及教职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痛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应第一时间向医务室报告。
(2)医务室从技术角度指导全校防控工作,根据需要安排值班,并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每日两次向市疾控中心及教育局报告当日情况。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暴发疫情是,应立即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6、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储备 医务室做好必要的测温仪、体温计、口罩、预防药品、消毒药品等防控甲流物资的准备。
7、保持教室、宿舍及生活场所通风 通过班主任、宿舍管员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通风。
8、严格学生复课手续 缺课学生必须持有正规医院或医务室的诊断书及复课意见方可复学。缺课学生无复学手续或手续不正规,班主任不得随意允许复课。
9、鼓励教职工及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自身防病抗病能力。
10、接受疾控中心的指导,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开展预防工作,若发生疫情立即按规定上报,严格按疾控中心的意见为准。
1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在甲流疫情未解除前,在医务室的指导下总务处负责每周至少一次外环境消杀工作,内环境每周两次消杀工作。学校应在厕所(洗手间)、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配备充分的洗手设施。
12、疫苗接种 根据卫生部门安排,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组织开展甲流疫苗接种工作。
四、发生疫情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立即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向市疾控中心、市教育局报告。
2、确诊病例立即隔离治疗。医务室做好病例登记,班主任加强与其联系。
3、尽量减少与确诊病例接触,如果必须接触,应佩戴口罩。
4、对甲流病例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5、一旦发现符合流感样病例爆发,立即停课,根据病情轻重程度和临床医生医嘱采取居家治疗休息或住院治疗的措施,待症状完全消失24小时后方可恢复上学或上班。
6、若同一班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可实施停课。班级停课具体由学校和市疾控中心共同决定实施。
7、与甲流病例接触的师生可以正常上课(班),但应进行健康情况的自我观察,观察期为最后一次接触病例后5天,一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向医务室报告并请假就医。
8、把好校门关,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对入校老师及学生进行额温检测。
全校相关职能处室必须把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师生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的,要实行安全责任追究。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