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本着对学生、家庭、社会负责的态度,特制定学生暑期安全告知书,希望全校学生严格遵守。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习,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二、 外出须乘坐正规运输公司的安全状况合格的交通工具,不坐黑车、不坐没有保险标志、车况不良、无牌无照的车辆。
三、夏季是雨水多发期,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山洪暴发等自然灾害,要注意防范。不到危险地带游玩,外出游玩注意安全警示。
四、遵守校规校纪,寝室禁止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磁炉、卷发棒等大功率电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源;窗台内不要堆放杂物,不得在寝室卧床吸烟、乱扔烟蒂,禁止向窗外抛掷物品;禁止在校院内燃烧纸屑、杂物;个人充电器使用完毕要及时拔下插头,离开寝室做好检查,保证各类电器都处于关闭状态,避免发生火灾及其它安全隐患。
五、寝室不要存放大量现金,离校时清理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实习学生需办理好寝室交接方可离校。
六、实习生在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实习岗位安排,全面完成实习工作内容,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和考核。保持与学院及实习辅导员的联系,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七、学生组织集体外出活动,须经院(系)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违规组织活动发生事故,由组织者承担全部责任。
八、不准参与非法组织,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聚众滋事。
九、不在施工场地逗留、围观,不擅自进入施工封闭区域。
十、不到危险地带游玩;不到江、河、湖、塘中游泳,到正规的游泳场馆游泳须结伴同行。发现同伴溺水时或者在水边发生突发事件,不要私自下水,而应立即报警或者向大人求救,防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
十一、 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不酗酒,不到无证经营和不卫生的摊点、餐馆就餐。
十二、不传播、复制、观看、贩卖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赌博或变相赌博;严格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沉溺于网吧和电子游戏厅。
十三、学生违背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以上告知内容,严格遵照执行。
本人签字: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