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2015级三年高职同学:
本学期课程重修实施细则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三年高职2013级至2015级学生中,按照《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需要重修课程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2日——9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重修流程:
学院计划财务处(实训大楼106)缴费(按照川教函【2013】302号文件及我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重修收费标准为45元/学分)------→到教务处(实训大楼112)登记姓名、重修课程,领取相关资料。
四、特别提醒
1、希望同学们认真仔细核对重修课程(如有不清楚重修课程的同学请自行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室查询),正确报名,以免误报失去重修考试机会。
2、学籍异动的同学(休学、复学、转专业)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做好报名相关工作。
3、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名。
4、请同学保存好缴费发票,凭缴费发票方能参加上课、辅导及考试。
五、联系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813-8122605
教 务 处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