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关于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报 告
省教育厅: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60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对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始终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注重制度落实,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5-2016学年,学院认真贯彻《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党政齐抓共管,较好地完成了本学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
一是在继续加强以原有网站、会议、文件、橱窗等形式实行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学院进一步完善了《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二是以数字化校园建设为契机,构建校园信息门户网站,进一步提高了以办公自动化为核心的管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把与师生密切相关的事项同意制成以流程图为主要形式的服务指南,方便师生查阅。三是通过学院官博、官微平台,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学校各类信息。
(二)建立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学院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由行办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实务;各职能处室、系部具体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党办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举报;工会负责了解实施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举措,基本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行办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除文件规定应公开信息外,我们还按教办厅函〔2013〕8号文件要求,重点公开了学院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凡是与招生相关且必须公开的信息一律在网站发布,满足了广大考生的信息,接收了社会的监督。同时,把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制订重要文件和报告的必经程序,在制定学院章程、发展规划、院系二级管理办法、各内部临设机构章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文件的过程中,分别通过召开校务会、教代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二、学院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方式
(1)学院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栏、校报,以及官方微博、官方微信、院内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网络形式;
(2)年鉴、文件、会议纪要、教育工作信息、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
(3)校园广播、视频点播系统等;
(4)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宣传橱窗等;
(5)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校务会、校务工作协调会、教职工大会以及各类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6)其他方式(如年度人才培养质量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2.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我院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本学年度共召开教职工大会4次、党代会1次、党政联席会18次、校务会4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1次、各种类型和层面的座谈会和通报会60余次,编辑印发党委文件66份,行政文件225份,校报《川康学院》5期、校刊《川康新青年》2期,官方微博659条,官方微信1066条,播出校园广播840场(次),公开橱窗60多次,及时主动发布重点工作、新校区建设等关系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16项。其中,社会群众、师生最为关注的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如下: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认真实施阳关工程,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六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招生网页建设,把它打造成为融招生宣传、查询、咨询于一体的主阵地和主窗口;还开通了学院官方微博、官方微信,高效、快捷地发布各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同时通过各种方式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除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外,还在学校招生网页予以公布。
招生计划:严格按程序报批,通过省招办网站及《招生考试报》等方式向考生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网页公布。
特殊类招生:单独招生简章、报名、考试、录取流程通过学校招生网页公布。
录取分数和招生咨询:关于每年录取分数、咨询办法等,都通过学校的招生网页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监督渠道、违规查处: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招生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和监督、投诉电话。学院纪委办(监审处)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学年度内,学校未发生违规招生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关于违规招生的举报材料。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在教职工大会、校务会上,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通报。实行预决算管理,依规定将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每学年更新一次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及新生相关收费及政策公示。收费公示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收费范围、资助奖励政策、减免政策以及收费监督举报电话等。
积极开辟多渠道进行教育收费项目公示。主要包括:在录取通知书邮件里发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等纸质通知;在校园网站公示;在学生活动集中的教学区域的信息栏公示;在迎新点公示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3)学生奖助学金公开情况:
奖助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校级奖学金、学校专项助学金、利通自考奖学金)经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助困的原则评审,在全院张贴栏公示8个批次、涉及学生3248人次并且同时将通知、文件发放到班级。
(4)校长信箱
2016年6月增设校长信箱开通以来,共收到14封邮件,含招生咨询5封,实习就业咨询5封,关心校园建设2封,人事招聘咨询2封。经院长批示,召集招就处、实习办、后勤保障处和人事外事处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了解答,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回复留言者。除其中3封邮件因留言者填写信息不明确而无法回复外,其余11封邮件已通过电话和邮件的形式回复留言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学年内学院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院开设了意见箱,同时定期、不定期组织全校师生代表进行调查、走访、评议,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无不良评议。
(五)学院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未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虽然我院积极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做了一些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需要多样化,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为此,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出台学院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二是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渠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的理念,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发挥信息化渠道的重要作用,对于面向全校师生、量大面广的服务类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做好全面、细致、规范的公开公告,建立查询体系。同时,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过程。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校监审部门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设立专门邮箱听取意见建议,根据评议结果改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