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2020年8月招聘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本次招聘现场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心理测试的报考者。
二、资格复审
1.时间:
2020年8月29日8:00—9:00(教师组);
2020年8月30日8:00—9:00(管理组)。
具体分组情况见下表:
分组
|
岗位
|
教师1组
|
药品生产技术教师
|
药学教师
|
中药学教师
|
助产教师
|
护理教师
|
作业治疗教师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教师
|
思政教师
|
教师2组
|
临床教师
|
眼视光教师
|
预防医学教师
|
检验教师
|
影像教师
|
管理1组
|
图书馆专业馆员
|
人事干事
|
招就干事
|
管理2组
|
护理系教学干事
|
管理3组
|
护理系辅导员
|
保卫干事
|
2.地点: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新校区4号教学楼。
教师1组、管理1组:4-B303;
教师2组、管理2组:4-B305;
管理3组:4-B304。
3.复审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要求,请提供相应的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明、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相应年限社保记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核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具体考核教室见现场安排。
2.考核结果公布:考核最终成绩当场公布,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入围名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应届毕业生可先签定就业协议,在入职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如拟录用人员因取消或放弃拟录用资格形成空额,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报院长办公会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纪律要求:考核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作弊、违规行为。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补充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进校前务必在校门口进行行程码扫描与体温测量,行程轨迹为低风险区及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学校,同时填写招聘考试健康卡。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13—8283568。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人事外事处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