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专题专项

专题专项

首页 > 专题专项 > 正文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者:  时间:2015-12-16  浏览: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学院各党支部:

为推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普及党规党纪知识,增强遵守和维护党规党纪的自觉性,按照四川省委、省纪委、省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学院党委、纪委将联合组织全院党员开展学习《准则》和《条例》的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知识竞赛活动由院党委、纪委主办,党委办公室承办。

二、竞赛时间

2015年12月18日—2016年1月

三、竞赛内容

《准则》、《条例》相关内容

四、竞赛人员

学院中层干部、教职工党员(不含离退休党员)和学生党员

五、竞赛方式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2015年12月18日—12月30日)

以支部为单位,中层干部单独成立一组,采用笔试的方式完成,学院党委将统一印制笔试试卷分发各组。各支部、中层干部组通过初赛笔试在组内选拔三名优胜队员参加学院的决赛。

2.决赛(2016年1月)

决赛采用现场必答、抢答两种方式进行。

本次竞赛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把活动作为深入《准则》、《条例》知识学习的重要手段,支部要把活动作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载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各支部要认真组织竞赛活动,党委办公室将对竞赛活动进行抽查。支部委员、中层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参与学习竞赛活动,确保党员干部笔试参试率达到100%。

(三)做好宣传动员,及时报送材料。笔试工作结束后,各支部要及时认真做好阅卷和总结工作,对初赛情况及成绩进行汇总(试卷由各支部自行保存),并于2016年1月5日前将汇总成绩和集体答题电子照片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试卷进行抽查。

(四)竞赛结果的运用。各支部和个人决赛成绩将作为支部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及评优的参考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支部和党员个人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中共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党委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