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警内容
党支部组织生活应坚持从严从实的原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统筹谋划,确保党员组织生活收得实效。
(一)确定党员活动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支部活动,每月确定一天为党支部活动日。可以利用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开展上党课、专题研讨、专题组织生活会,也可以党员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形式进行。党员活动日要做到精心组织、主题鲜明、有计划、有过程记载、有活动总结,注重活动的实效性。
(二)开展党情民意分析。利用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分析党员思想动态,掌握党员思想的基本状况,收集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及时分类回应,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党支部可在第一、第三季度进行分析研判,遇到重要、紧急情况随时分析,及时回应,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进行党章党纪党史学习。党总支、党支部在二季度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纪、党史、基本知识,加深党员对党组织的了解,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规矩意识,引导党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原则上,在每年6月底或7月初要进行1次专题学习,根据具体情况可与“七一”庆祝活动、上党课等活动相结合。
(四)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进行,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在会前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在召开党员大会时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会前还要认真与党员开展交心谈心,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在会议中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会后要制定整改措施,适时通报整改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大会。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与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要把党员思想状态、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和道德品行等作为评议的主要内容,遵循党员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基本程序。对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置。如日常发现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支委会要及时调查、研究,作出初步认定,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处置。
(五)把上党课作为支部生活的载体。每年至少组织党员集中上1-2次党课,党委(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带头至少讲1次党课。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党员听1-2次党课和党内专题讲座,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党风、形势时事教育,帮助和引导党员正确研判形势,增强大局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三个自信”,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和行动的自觉性。
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经支部同意后,可不参加党支部集中活动,支部要派人进行走访慰问,及时传达有关学习内容、会议精神,听取意见建议。长期外出的流动党员,可参加流入地的党组织生活,流出地的党支部要指定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党员状况,利用返乡机会开展组织生活,并以适当方式进行民主评议。
二、预警方式
对于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的,要及时进行预警、整改。预警分为“黄色”和“红色”两种,“红色”为最高预警级别。
(一)实行“黄色”预警的主要情形。对于组织生活无计划无安排、组织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党员知晓率低参与率低的,实行“黄色”预警。
(二)实行“红色”预警的主要情形。对于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应付了事;党支部书记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力,党员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松散;组织生活弄虚作假,政治规矩意识淡化的,实行“红色”预警。
三、预警处置
党支部组织生活出现“黄色”、“红色”预警情况的,要视其程度,作出处理。
出现1次“黄色”预警。学院(附院)党委要责成支部及时“补课”,支部要拟定整改计划和时间表,做好相应的整改方案,按期推进。
连续2次“黄色”预警或出现1次“红色”预警。学院(附院)党委要约谈支部书记,责成整改,支部书记要在党支部大会上向党员作口头检查。
连续2次“红色”预警。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行列,限期要求整顿、学院党委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批评,支部书记要向学院(附院)党委作书面检查,整顿转化效果不明显的,予以必要的组织调整或党纪处分。
党支部组织生活出现“黄色”或“红色”预警的,取消当年党组织及负责人党内评先、评优的资格,并与干部年度考核、工资绩效考核及提拔任用挂钩。
四、预警责任
严格党组织生活是党员管理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和附院党委及党委领导要高度重视,书记要亲自抓,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增强落实预警机制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党支部对组织生活情况要建立台帐,每季度要进行自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学院(附院)党委。
(二)学院(附院)党委至少半年要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1次普查,做好记录。平时开展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预警,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