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议签署,强化协议文本质量,提高协议审核效率,2025年3月27日,对外合作与产教融合处组织召开产教融合协议撰写规范化专题培训会。培训会在学校一教学楼402会议室举行,由四川德途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部主任聂子力主讲。对外合作与产教融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唐胜云主持培训会,各职能处室和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培训围绕协议基本信息、审查要点、风险点、执行条件、附件及补充协议等方面展开,聂子力律师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从法务审核的角度,系统梳理了学校前期产教融合协议文本存在的普遍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他着重强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议要维护学校权益,协议文本需清晰界定双方权责,保障条款合法可执行。通过培训,参会人员对产教融合协议的拟定有了更深入地理解,有助于增强学校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的法律保障力度,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