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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0    作者:    点击数: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工作安排,为巩固拓展我校主题教育成果,引导青年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研究,决定开展“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青年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搭建青年党员开放思政课交流平台,生动展示青年党员立足工作或学习实际学习新思想的心得体会和“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激励青年党员树好“青年志”、点燃“青年梦”、奋斗“青年路”,为建设“双高”校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

从3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每月开展研学活动4次,每次参加人员1人。组织我校青年党员教师(学生)立足工作或学习实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谈学习、谈工作、谈体会,制作5分钟左右微视频,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播。

三、参加人员基本条件

参加研学活动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3方面的条件:

1.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2.原则上获得院(系)级及以上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党内表彰或其他表彰奖励;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后出生)。

教师党员(含预备党员)代表注重从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一线中推荐,大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代表注重从品学兼优、德才兼备中推荐,教师党员代表和大学生党员代表数量大体相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学校党委将研学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24年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研学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牵头负责;各党总支要做好人员的推荐工作,指导参加人员和党支部撰写演讲稿和拍摄脚本(拍摄前至少一周报党委办公室审核),并协助现场拍摄;宣传统战部要协助氛围营造和视频拍摄、制作工作,协助对拍摄文稿等有关内容进行把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指导把关。

(二)认真遴选,严把人选质量关。各党总支要按照推荐人选基本条件,结合分配名额,填写安排表,严肃认真开展人选筛选推荐工作。各二级学院可从参加人员中择优推荐1名青年教师党员、1名大学党员,经党委遴选后,推荐上报,参加全省研学活动。如对推荐数量和类型有异议的,请及时与党委办公室(组织部)进行沟通。

(三)加强宣传总结,确保活动实效。将在校园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设置“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专栏,常态化展播“青年党员说” 研学活动视频。各党组织要及时组织师生党员集中收看和自主学习。活动结束后,学校党委将开展优秀“青年党员说”研学成果评选,择优进行表彰,积极探索党员教育新途径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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